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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校安全工作温馨提示
发稿:徐云冰 审核: 王晓云  发布日期:2020-12-23

各单位:

根据省教育厅《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》的文件精神,为进一步做好冬季学校安全工作,保卫处结合学校实际,针对学期结束前安全工作提示如下,请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,认真抓好落实。

一、认真贯彻“安全第一、预防为主”的方针。各单位要在放假前对广大师生员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,开展防疫情、防火灾、防盗窃、防电信网络诈骗、防传销和交通安全等方面宣传教育,提高师生自我防范意识,切实落实各项安全措施。

二、平安夜及圣诞节并非中华民族传统节日,期末考试在即,广大同学应以学业为重,严格禁止举办和参加大型聚集活动;禁止在校园内燃放烟花爆竹、放飞孔明灯等存在危险隐患的活动。

三、元旦节日及寒假师生员工离校时,请认真检查燃气、水、电器使用情况,关掉燃气开关,拉下电源总闸,关好门窗。留校的师生应自觉遵守学校的相关安全管理规定,宿舍内禁止吸烟,禁止使用热得快、电热锅等违规电器;不准私拉乱接电线,以免发生火情。

四、岁末年初,小偷猖獗,进出公众聚集场所时要注意看管好个人物品,贵重物品尽量放在家中或宿舍内,以免造成损失。

五、严防“校园贷”、“套路贷”等诈骗行为发生。广大师生要提高警惕,不轻易相信陌生来电,不回复不明号码来电,不将个人和家庭成员信息透露给不明身份的人员,不在手机和电脑上点击不明链接,不相信任何形式的网络刷单,以免上当受骗。

六、合理安排假期作息,养成良好生活习惯。放假期间要注意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,要控制饮酒,以免酒后滋事,遇到纠纷要冷静处理,切不可大打出手,以免引发严重的后果。

七、切实提高安全防范意识,如遇突发情况及时报告。假期期间,广大师生员工要切实提高安全防范意识,如遭受不法侵害时,请就近拨打公安报警电话110求助,或及时与学校保卫处取得联系。

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:北校区5775110

南校区5777110。





保卫处

2020年12月2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