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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防安全“四个能力”建设宣传单
发稿:孙万根 审核:孙万根 发布日期:2010-12-09

1、消防工作的方针和原则是什么?

答: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、防消结合的方针,按照政府统一领导、部门依法监管、单位全面负责、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,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,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。

2、消防安全“四个能力”的主要内容是什么?

答: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;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;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;

    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。

3、消防安全“三懂三会”是什么?

答:懂基本消防常识;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;懂逃生自救技能。

    会查改火灾隐患;会扑救初起火灾;会组织人员疏散。

4、灭火器的使用方法?

答:首先拔出保险销,站在距火源3上风处,右手用力压下压把,使喷嘴对准火焰根部喷射,并不断向前推进,直至把火扑灭。

5、水不能扑救哪些物质火灾。

答:①碱金属火灾不能用水扑救(如金属钠、钾)否则容易引起爆炸;②碳化碱金属、氢化碱金属不能用水扑救(如碳化钾、碳化钠碳化铝、碳化钙、氢化钾、氢化镁),可能引起着火或爆炸;③轻于水的和不溶于水的易燃液体,原则上不可用水扑救;④熔化的铁水、钢水不能用水扑救,有引起爆炸危险;⑤三酸(硫酸、硝酸、盐酸)不能用水扑救;⑥高压电气装置火灾,在没有良好接地设备或没有切断电流的情况下,不能用水扑救。

 

      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保卫处摘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