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坚持“预防为主,防消结合”方针,指导各单位落实消防安全工作,检查、督促各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。 二、负责消防督促检查工作,完善消防安全制度;加强重点部位的消防管理;协助、督促各单位、部门消除一般火灾隐患,组织实施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改工作。 三、负责对消防设施、器材的配置、更换和维护;督促各单位管理好所属的各类消防器材及设施。 四、监督并检查储存、使用化学危险品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管理制度,落实安全措施。 五、负责义务消防队的建设和业务技能培训,并定期进行演练;负责扑救和处理一般火灾事故,协助公安消防部门扑救、查处重大火灾事故。 六、负责消防法规的宣传工作,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知识、灭火及基本技能的培训。 七、拟定学院消防工作计划,负责消防工作的文档建立和管理工作。
八、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。